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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关于做好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会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现就做好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与名额
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不超过2名,5类合计表彰不超过10名。
各乡镇推荐名额为每类1-2名,五类合计推荐不少于2名、不超过10名。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人。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为颂扬。

三、参选范围
1.所有会同居民,包括长期在会同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我县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全县道德模范评选。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
主 任:兰利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徐华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建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志勇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黄丽丽 团县委负责人
    梁 娟 县妇联主席
    陈 卫 县人武部政工科副营职干事
成 员:梁 辉 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向彩云 县妇联副主席
    周 善 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李 盼 县国教干事
    曾思淋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由杨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县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做好评审确定道德模范相关工作。
3.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县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五、推荐程序
1.全面启动5月下旬,县活动组委会制定印发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在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消息。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引导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2.广泛推选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发掘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对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优先推荐。中央、省、市驻会单位、县直部门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3.组织审核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推荐对象需征求其所在的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及当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其中: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推荐对象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确保质量。
4.推荐申报各乡镇、各单位确定的人选填报“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推荐表”,贴一寸免冠彩照、加盖所需征求意见的单位、部门公章,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2000字左右详细材料各一份(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于6月底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twmb@163.com。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模范候选人×××事迹”(如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用A4型纸排版,使用三号方正仿宋字体。
5.宣传评比。7-8月,县活动组委会在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宣传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交流体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县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推选出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6. 隆重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县文明委审定后,作出表彰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的决定,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2.坚持面向基层。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力推出群众身边看得见、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重在学习宣传。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4.关爱道德模范要树立崇尚、学习、关爱道德模范的价值导向,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要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好人有好报。探索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
 
附: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会同县委宣传部
会同县文明办
会同县人武部政工科
会同县总工会
共青团会同县委
会同县妇联

2019年5月28日



第四届会同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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